【代销理财】广银理财幸福添利多策略14天持有期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第4号(G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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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广银理财幸福添利多策略14天持有期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第4号(G类份额)(XFTLDCL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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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编码 |
Z7006625000247 |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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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XFTLDCL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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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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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无固定期限,【最短持有期 14 天】。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以下事件,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管理人实施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原因包括: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或所投资资产出现重大变化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管理人认为本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为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如果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将于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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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范围 |
龙江银行全辖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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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人 |
广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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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托管人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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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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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公募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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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点 |
认购/申购起点为【1】元,超过认购/申购起点部分应为【1】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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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规模 |
本产品暂不设置规模下限。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等设置或调整产品规模上限,并及时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若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低于规模下限,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期理财产品,亦有权宣布该期产品不成立。若管理人宣布该期产品不成立时,将最迟于原定成立日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并于原定成立日后 3 个交易日内将投资者认购本金退还至投资者结算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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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25年9月25日 |
- |
2025年9月29日 |
(管理人有权根据募集实际情况调整产品募集期,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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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 |
2025年9月30日 |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后产品成立时间,具体理财产品成立日以管理人成立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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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持有期 |
本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每笔有效认/申购设置【14】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即每笔理财产品份额从认/申购对应的成立日/确认日(最短持有期起始)至其后【14】天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从第【14】天(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日提出赎回申请。如第【14】天为非交易日,投资者需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提出赎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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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安排 |
1、开放日及开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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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收益分配方式 |
现金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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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申购费/赎回费 |
本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赎回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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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 |
0.30%/年(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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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准为本产品前一自然日资产净值,费用于每个自然日计提,按季收取。销售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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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
0.03%/年(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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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准为本产品前一自然日资产净值,费用于每个自然日计提,按季收取。托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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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管理费 |
0.3%/年(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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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准为本产品前一自然日资产净值,费用于每个自然日计提,按季收取。固定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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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G 类份额:1.45%-2.8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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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本产品拟投资资产包括固收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类资产等,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组合目标久期、可投资债券的静态收益率等因素、相应权益及商品类资产过往收益率并结合交易增厚收益策略作为测算依据,扣除相关税费成本而得。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和过往经验等因素对本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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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
通过深入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趋势、行业基本面、信用定价、利率波动和市场波动等因素,在符合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和投资限制的情况下,综合衡量产品流动性和风险收益比,相机构建投资组合,力争实现资产的稳健、长期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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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资产,以下具体资产分类以监管规定的分类口径为准,具体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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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 |
1.债权类资产(含货币类资产、债权类金融工具等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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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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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公告 |
(可放图标或文件名-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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