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承诺

 

   (一)产品简介

   1.定义:贷款承诺类业务包括贷款意向书、意向性贷款承诺书、贷款承诺书。

   贷款意向书是本行应申请人要求,对经过初步审查并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对外出具的非承诺性文书。

   意向性贷款承诺书是本行应申请人要求,对经过调查评估但尚未完成审批手续的贷款项目对外出具的非承诺性文书。

   贷款承诺书是本行应申请人要求,对审批同意但尚未投放的贷款项目对外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性文书。

   2.金额: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期限: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4.收费标准:参照龙江银行当期《龙江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执行。

   (二)办理条件

   1.办理贷款承诺类业务的申请人及项目要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本行信贷政策;

   2.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并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3.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

   4.龙江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验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名)章样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名)章样本;

   3.公司章程;

   4.申请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有权人的授权文件;

   5.项目有关背景材料。

委托贷款

 

(一)产品简介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龙江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
(二)委托人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书面委托申请,包括放款条件等内容;
2.《龙江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附件2),且应载明以下事项:
3.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4.委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5.委托贷款的对象及用途;
6.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明确表述。
7.委托人应提供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相关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委托资金来源的银行流水或转账凭证。
8.委托人为法人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司章程、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须提供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样本、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
9.委托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有权人的授权文件。
10.委托人为自然人的,要提供收入证明、资金来源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及夫妻双方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性文件。
11.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法定代表身份证、签字样本、最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
3.1借款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有权人的授权文件;
4.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申请流程
1.申请
2.受理
3.调查、评估
4.审查
5.审批
6.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7.发放与支付
8.贷后管理与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