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一)产品简介
1.定义: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基于新建、扩建、开发、购买或更新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产生的资金需求,以其未来综合效益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2.金额:贷款金额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金比例要求,结合借款人现有融资水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发展前景、本行同业占比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融资还应同时考虑项目风险水平以及借款人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3.期限:贷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经营稳定性、行业、项目类别、地区、项目规模,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10年。
4.利率: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定期限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龙江银行利率定价政策,综合考虑各项成本、风险和经济资本回报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5.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信用或组合担保方式
6.还款方式:分期还款,具体协商而定。
(二)办理条件
1.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2.借款人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
4.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6.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7.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8.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9.龙江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借款申请;
2.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基础资料。对需年检的,还需经有权部门年检;
3.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月度财务报告及上年同期月度财务报告;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依据实际经营期限提供财务报表(贷款项目同时由借款人股东出资或承担还款责任的,股东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财务资料);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可只提供股东的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国家有权部门对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6.国家有权部门对项目在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批文或核准文件;
7.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证明资料;
8.涉及担保的,还应提供贷款担保相关材料;
9.办理项目融资业务,还应提供项目相关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履约保函等材料;
10.龙江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基本流程
1.申请
2.受理
3.调查、评估
4.审查
5.审批
6.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7.贷款发放与支付
8.贷后管理与档案管理
 
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一)产品简介
1.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2.金额:结合龙江银行对借款人资金需求、信用等级以及借款人申请额度综合确定。
3.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4.利率:根据业务风险状况、资金成本和本行收益情况等因素,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基点的方式合理确定。
5.担保方式: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
6.还款方式:可结合借款人约定还款来源的资金到位情况制定还款计划,也可根据销售收入回笼特点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须实行本金分期还款。
(二)办理条件
1.借款人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2.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借款用途明确、真实、合法、合规;
4.借款人经营合法、合规;
5.借款人财务状况较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展前景稳定,有合法、合规的还款来源;
6.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
7.龙江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借款申请;
2.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经营资格(经营许可证)需年检的,需经有权部门年检通过;
3.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月度财务报告;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依据实际经营期限提供财务报表;
4.涉及担保的,还应提供贷款担保相关资料;
5.龙江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流程
1.申请
2.受理
3.调查、评估
4.审查
5.审批
6.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7.贷款发放与支付
8.贷后管理与档案管理
 
科技贷
(一)产品简介:科技贷是指向科技型企业发放符合条件的流动资金贷款。在规定期限和额度内,借款人可向贷款人多次申请用于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贷款,在授信期内申请循环使用。
(二)适用对象:企业划型为中型及以上的企业。已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在存续期内;经省级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且在存续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存续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产品要素:
1.金额: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
2.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含)。循环方式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3.担保方式:由本行准入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科技成果转化贷
(一)产品简介:“科技成果转化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人推广研发或创新成果,已签订销售(服务或施工)合同前提下,用于支付采购资金或生产施工费用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二)适用对象:纳入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管理,并赋予登记编号;纳入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纳入省级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且企业划型为中型及以上的企业。
(三)产品要素:
1.金额:贷款额度不超过授信期内已签署订单总额的60%
2.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