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公司治理准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行拟更换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容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按照《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31条“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及第34条“会计师事务所一经中标,有效期最长为5年”规定,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须另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充分考虑本行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要,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