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行动态

我行获评2013年度省A级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政策制度和管理规定,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我省经济金融稳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出台了《黑龙江省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哈银发[2013]53号),自2013年起,每年对省内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和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将省内金融机构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评为A、B级的金融机构实行鼓励政策,对评为C、D级的金融机构加强监督指导。日前,根据省内26家金融机构自评估报告进行的综合评价,我行获评2013年度省A级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