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管控的公告
尊敬的龙江银行信用卡客户:
为加强信用卡业务合规管理,规范信用卡资金使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龙江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规定,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我行将于即日起对信用卡在非消费类交易进行管控。具体如下:
1.将关闭在金融、投资类商户(商户类型代码为6012、6051、6211,或其他涉及金融、投资类交易的商户)的信用卡交易。
2.将关闭在博彩类商户(商户类型代码为7995,或其他涉及博彩类交易的商户)的信用卡交易。
3.将关闭在烟草经营类的商户(商户类型代码为4458,或其他涉及烟草经营类交易的商户)的信用卡交易。
4.将对保险类商户(商户类型代码为5960、6300,或其他涉及保险类交易的商户)、税费类商户(商户类型代码为9311、9399,或其他涉及税费类交易的商户)、批发类商户(商户类型代码为5039、5998,或其他涉及批发类交易的商户)采取单个账单周期内累计不超过5万元(含)的交易限额。
当您持有我行信用卡在上述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权益或增值服务行为,一经发现,我行将采取包含但不限于降低额度、终止分期、停卡等措施。如有疑问,可咨询我行客服热线4006458888。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